為(wei)積(ji)極發(fa)揮財政資(zi)金的杠(gang)桿(gan)作(zuo)用,引導(dao)和(he)帶動社會資(zi)本,支持科(ke)技型企業(ye)發(fa)展和(he)自創(chuang)區(qu)建(jian)設,促(cu)進(jin)科(ke)技成果(guo)落(luo)地發(fa)展,助(zhu)推打贏轉(zhuan)型發(fa)展攻堅戰,促(cu)進(jin)科(ke)技與金融(rong)深(shen)度融(rong)合,根(gen)據《鄭洛新(xin)(xin)國(guo)家自主創(chuang)新(xin)(xin)示范區(qu)創(chuang)新(xin)(xin)創(chuang)業(ye)發(fa)展基(ji)金實施方案》(豫財科(ke)〔2017〕189號),現面向全國公開遴選鄭洛新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創新創業發展基金管理機構,特制定本辦法。
一、遴選原則
根據“市場運作、專業管理”要求,面向全國公開遴選基金管理機構,基金管理機構的遴選堅持公開、公正、科學、專業的原則。
二、基金管理機構的申請條件
(一)在中國大陸注(zhu)冊,具有(you)獨立法人資格,且實收資本不(bu)低于1000萬元人民幣,有固定的營業場所和與其業務相適應的軟硬件設施,具備豐富的投資管理經驗和良好的管理業績,健全的內部管理制度和風險管控機制;
(二(er))應當(dang)在(zai)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備案;
(三)至少有3名具備3年以上私募股權基金(含政府引導基金)的專職高級管理人員;
(四)三年內無重大經營(ying)違(wei)法(fa)違(wei)規(gui)行為,其(qi)工作人員(yuan)三年內無受到過行政主管部門(men)或(huo)司法(fa)機關處罰的不良記錄;
(五)提交切實可行的募資(zi)方案和投(tou)資(zi)計劃;
(六)組(zu)建投(tou)資委員會,并確定人選;
(七)愿(yuan)意接受《鄭洛新國(guo)家自主創(chuang)新示范(fan)區(qu)創(chuang)新創(chuang)業發展基金實(shi)施方案》(豫財科〔2017〕189號)的相關規定和要求;
(八)資金(jin)(jin)按(an)照項目通(tong)過(guo)投委會后(hou)由基金(jin)(jin)管(guan)理機構向各合伙人發出(chu)(chu)繳款通(tong)知進行(xing)出(chu)(chu)資;
(九)基(ji)金管(guan)理機構(gou)及(ji)其它(ta)出(chu)資人在(zai)基(ji)金章程中約定,存在(zai)下屬情況之(zhi)一的,政(zheng)府出(chu)資無需基(ji)金管(guan)理機構(gou)及(ji)其它(ta)出(chu)資人同意,選擇提前(qian)退(tui)出(chu):
1.投(tou)資基金方案確認(ren)后超過一年(nian),未(wei)按照程序和時間要求完成設立手續的;
2.政(zheng)府(fu)出資(zi)撥付投資(zi)基金(jin)賬戶一年以上,基金(jin)未開展投資(zi)業(ye)務的;
3.基(ji)金投資(zi)領(ling)域和方向不符(fu)合政策目標(biao)的;
4.基金未按照章程或合伙協議(yi)約(yue)定(ding)投資的;
5.其他(ta)不(bu)符合章程或合伙協(xie)議約(yue)定情形的。
(十)基金管理委員會要求的其他條件。
三、基金管理機構的職責
(一)基金(jin)管理(li)機構應負責募集社會資本出資部分;
(二)基(ji)金(jin)(jin)管(guan)理機構按照市場化方式進行運作,主(zhu)要負責制定(ding)基(ji)金(jin)(jin)的(de)發展(zhan)規劃和(he)(he)年度(du)工作計劃,負責項目立項、盡職(zhi)調查(cha)、投(tou)(tou)資(zi)(zi)談判、風險評估,實(shi)施項目投(tou)(tou)資(zi)(zi)。根據基(ji)金(jin)(jin)實(shi)施方案約定(ding)的(de)投(tou)(tou)資(zi)(zi)限(xian)(xian)制,按照簽(qian)訂章(zhang)程或合伙協議約定(ding)的(de)投(tou)(tou)資(zi)(zi)決(jue)策權限(xian)(xian)和(he)(he)流(liu)程尋求投(tou)(tou)資(zi)(zi)決(jue)策委員會的(de)投(tou)(tou)資(zi)(zi)決(jue)策,并執(zhi)行有關投(tou)(tou)資(zi)(zi)決(jue)策;
(四)對投資項目和被投資企業進(jin)行(xing)跟蹤管理,協助其發展并制定適(shi)當(dang)的投資退(tui)出策略直至基(ji)金(jin)完全(quan)退(tui)出;
(五)根據現行法(fa)律(lv)法(fa)規及規范(fan)性法(fa)律(lv)文(wen)件的要(yao)求定期向投(tou)委會、受(shou)托管理(li)機構(gou)、出資(zi)人(ren)(ren)披露基金(jin)(jin)運(yun)營情況(kuang)(包括但不限于組合(he)投(tou)資(zi)情況(kuang)等),并每(mei)年向投(tou)委會、受(shou)托管理(li)機構(gou)、出資(zi)人(ren)(ren)提供基金(jin)(jin)運(yun)營情況(kuang)年度報(bao)告(gao),包括財務報(bao)告(gao)、投(tou)資(zi)組合(he)狀況(kuang)。
(六)負責基金的日(ri)常經營管理(li)事物。
四、遴選(xuan)程(cheng)序
由中原豫資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組建遴選工作組,負責管理機構的組織申報、盡職調查、答辯和評審等工作。
(一)申報
全國范圍內凡符合條件的基金管理機構均可申報。申報材料包括以下內容:
1.基金管理機構申請;
2.基金管理機構的工商登記證(復印件);
3.基金管理機構公司章程或合伙協議;
4.基金管理機構及其管理的基金在基金業協會登記有關手續或證明;
5. 基金管理機構高管人員和專業人才構成及簡歷;
6. 基金管理機構近三年主要業績情況(附2015、2016年經社會中介機構審計的財務報告及2017年上半年度財務報表);
7. 基金管理機構資金募集方案和投資計劃;
8. 基金管理機構投資管理制度、風險控制制度等內部管理制度;
9.出資承諾函、基金管理機構及管理團隊無違法違規證明等。
(二)初選
對有效期內參與申報的基金管理機構申報的材料組織相關專家進行初步審核,通過初步審核后,最終選定多家基金管理機構。
(三)盡職調查
基金管理機構遴選工作組組織有關專家對進入本輪的基金管理機構進行盡職調查。
(四)終審
工作組組織評審專家對人選的基金管理機構進行評審,評審分為匯報、答辯及綜合評審打分三個環節。
匯報:基金管理機構有關人員匯報有關情況。
答辯:對專家提出的問題進行答疑。
綜合打分:參與評審專家根據申報材料、盡職調查、匯報、答辯情況對基金管理機構進行獨立打分,形成專家評審意見。依據評審專家評審意見,擬定基金管理機構。
(五)公示
對擬定的基金管理機構在河南主要媒體和有關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確定基金管理機構。
五、其他事宜
請符合條件且有意申報的基金管理機構,根據本辦法要求,將紙質材料一式五份報送至中原豫資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電子文檔發至yzgstzeb@163.com郵箱。
寄送地址:河南省鄭州市經三路北25號豫資公司北區。
聯系人:孫寧 、劉中一
電話:0371-63381861
附(fu)件:
1.《鄭洛新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創新創業發展基金實施方案》
2. 鄭洛新(xin)國(guo)家自主創新(xin)示范區創新(xin)創業(ye)發展基金申報書